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
冒用論文,兩度升等
逢甲大學自動控制工程學系前系主任陳杏圓被控為升等副教授、教授,
從期刊上影印他人論文,向學校教評委員會謊稱是她的著作,從助理教授一路升為副教授、教授,
昨被台中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。
四十歲的陳杏圓,
二○○○年進入逢甲任助理教授,四年後升副教授,前年初升教授,
曾獲救國團青年獎章、亞洲傑出青年科學家獎,二○○六年前往美國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擔任訪問學者。
逢甲大學主秘唐國豪指出,陳已於前年辭職,當時是校方接到檢舉,調查發現確實有瑕疵,
報教育部撤銷她的副教授、教授資格,且十年不得再提升等,懲處相當重。
陳辭職後提行政訴願,校方尊重司法調查結果。
陳杏圓兩年前曾獲青年獎章,接受馬總統表揚。
檢方指出,陳杏圓施以詐術,向逢甲大學教評委員謊稱這些論文是她在期刊上發表過的著作,
致委員陷於錯誤,先後讓她通過副教授、教授資格升等,
每月薪資分別增五六一八元及五六九九元。兩次升等時間間隔三年,屬兩次個別詐欺,應分別論罰。
檢方起訴指出,陳杏圓明明知道自己未在「Journal of Guidance,Control,and Dynamics」等論文期刊上發表著作,
為讓自己升為副教授、教授,分別在二○○五年一月、二○○八年十二月,影印期刊上的論文,申請升等。
陳在審查會上向教評會委員謊稱,這是她在期刊上發表的著作,
逢甲大學的教評委員信以為真,先後核定通過升等為副教授、教授。
陳杏圓在檢方開庭時否認指控,表示自己確曾在這些期刊投稿,
並表示目前有很多電子期刊,不一定會有紙本,但上期刊投稿系統就可得知著作是否被接受。
檢察官請法務部函轉外交部,將陳申請升等的論文送到美國追查是否在期刊發表,
查出結果部分論文作者並非陳杏圓,有些專文依陳提供出處,查閱電子期刊資料庫,也查無結果,
檢察官因此認定陳施以詐術,向逢甲大學教評委員謊稱她在期刊上發表過的著作,
致教評委員陷於錯誤,讓她通過副教授、教授資格升等的申請,
兩次升等申請,等於有兩次詐欺犯行,需分別論罰。
全文網址: 逢甲前教授陳杏圓 冒用論文竟兩度升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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