扁在八月底也簽署授權書,委託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執行長林志昇,
在美國向軍事法庭提出訴訟,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及國防部長蓋茲,
應負起佔領台灣的義務,啟動在台灣仍有效的美國軍事法庭,對他重新審判。
法理建國會委託美國律師提告內容包括,依照舊金山合約,美國對台仍握有軍事佔領權,
「中華民國」是流亡政權,由中華民國法院判他的罪是無效的,如果美國政府認為他貪汙,
應由美國軍事法庭審判他,他也願意配合到美國作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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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糾儀長」
(Sergeant at Arm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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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加一件
國立故宮博物院2004年進行正館整建,將國父銅像移置;
總統馬英九、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@2010-01-01下午出席銅像歸位典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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