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9月27日 星期日

四川哥老会的对内规制

刘师亮《汉留全史》的记载,四川哥老会的对内规制有十条三要及十款十要。

“十条”:第一父母要尽孝,尊敬长上第二条,第三莫以大欺小,兄宽弟忍第四条,
第五乡邻要和好,敬让谦恭第六条,第七常把忠诚抱,行仁尚义第八条,
第九上下宜分晓,谨言慎行第十条。

“三要”:若逢弟媳和兄嫂,俯首潜心莫乱瞧。
一见妇女休调笑,犹如姊妹是同胞。
寡妇尼姑最紧要,宣淫好色要挨刀。

“十款”:一不许前后把衣扎,二不许帽子戴歪斜,三不许跷脚把腿挂,
四不许口内乱开花,五不许当堂把架打,六不许估扯与胡拉,
七不许谈言无上下,八不许吵闹肆喧哗,九不许裁瓜或逗坝,十不许灭股并卞娃。

“十要”:一要孝悌和忠信,二要久远讲交情,三要礼义为根本,四要廉心且实行,
五要谦和与诚信,六要仁爱并和平,七要处世多端正,八要品节允详明,
九要视财如土粪,十要做事秉良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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