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5月27日 星期三

躁鬱症

所謂的躁鬱症是指至少有一次的躁症發作,但大部分(約九分之八)的病人在這一生的
其他時間也會有鬱症發作。

通常躁症發作如果沒有經過治療會持續三個月,而鬱症發作可能會持續六到十三個月。

當躁症發作時,最主要是高昂或易怒的心情,精力似乎用不完似的,伴隨有睡眠需求量
減少,但仍然是神彩奕奕;話多;活動量大;注意力不集中;思慮飛越;誇大的妄想;計畫
多;魯莽的投資行為或輕率的男女關系等等。超過四、五項而且持續時間超過了一週以上,
並且影響到了其日常生活、工作以及與家人相處等人際功能時。在排除其他器質性因素以及
物質使用因素與其他精神疾患的情況下,就可以診斷是躁症發作。

當鬱症發作時,則主要是憂鬱低落的情緒。伴隨有飲食及睡眠的不正常(大部分是減少
,少部分反而增加,但雖睡眠少卻是精神不振);注意力不易集中;記憶力減退;無助無望
以及無價值感;有罪惡妄想;心理運動遲滯;自殺的想法或行為等等。超過五項以上而且持
續兩週以上,並且影響到了日常生活、工作或是人際相處,在排除其他器質性因素以及物質
使用因素以及其他精神疾患時,就可以診斷是鬱症發作。

家人相處的一般原則是支持與包容性的家庭氣氛,正向的思考與看待事情,學習從另一
角度來賦予不同的正向意義。此外家人必須衡量自己的狀況,要適度的給自己空間,適度的
休息與自我調適,要避免過度的壓力,並且妥善的運用社會各種資源,特別是現代精神醫學
。病患也可以從對於日常生活的時間安排,甚至職能復健等訓練中得到幫助。

雖然同是躁鬱症,但每個人的人格、內心狀態與生命故事,乃至是週圍的環境會有所不
同,所以還得視個別的差異性來作調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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