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5日 星期三

聖靈的基本認識

聖靈的基本認識 /胡怡

  在這假期,神學院宿舍是空的,我卻反而得到空前未有的安靜,在適當休息之後,對聖靈做了更深的研究,並寫下研究結果,和初信弟兄姊妹分享:

1. 聖經將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並列。
  所以若把三位完全分開和取消三位的分別是不合聖經原則的。正確的說法是:神是三而一的神,也就是「三位一體」。既是「合一」,又有「分別」。特別是在和受造者的聯繫和工作上。

2. 聖靈有不同的名稱。
  聖靈是真理的神(約十四17,十五26,十六13),真理是聖靈的屬性(約壹五7),聖靈決不會違反真理,因此凡與真理不合的,決不是聖靈的工作和活動。神的話是真理(約十七17),一切應以聖經上神的話為準則和試驗。

  聖靈也是聖潔的靈,生命的靈,智慧的靈,能力的靈,施恩的靈,榮耀的靈。

3. 聖靈的標記很多。
  我們常見聖經中描述聖靈如水,聖靈如風,聖靈如火,聖靈如油,聖靈如印,聖靈如眼,聖靈如鴿。

4.聖靈時常運行

  聖靈運行時有非常重要的工作結果,因此我們應當認識,同時也當被聖靈充滿。

  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都講到聖靈的工作:路加福音講到「外面」的能力,約翰福音講到「裡面」的生命。如果只注重外面聖靈顯著的工作和追求聖靈的澆灌、恩賜、能力,而不注重聖靈在人裡面的運行是不行的。因為聖靈是應該與信徒同在,住在人的裡面的。(約十四16-17)

  聖靈的感動、引導、光照、啟示等都是神在我們心裡運行。如果只注重外面一時聖靈的顯現,而忽略裡面經常聖靈的工作,使靈性得不到更深造就,生命也不會更豐盛。我們的靈應和住在裡面的聖靈深深地結合,使聖靈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。

  聖靈其他的運行包括它的澆灌(賽三十二15,四四3,結三九29,箴一23),聖靈的施洗,聖靈的充滿,聖靈的恩賜(林前十二4-11中列出九樣的恩賜),聖靈的啟示(彼前一10-12),聖靈結出的果子(加五22-23: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)。

5.聖靈有各種功能。

  聖靈的功能有下列幾種:光照、重生、更新、引導、指教、相爭、擔憂。

  聖靈和肉體在信徒身上是一直相爭的,彼此為敵的。(加五16-17)肉體是指遺傳下來的舊天性和肢體中犯罪性。肉體是毫無良善的,常與神為敵,不服從神的律法。(羅七14、18、23、八7-8)但是聖靈是以神為事為念,是聖潔、公義、恨惡罪。聖靈凡事遵照神的旨意,所以聖靈與肉體兩者必相互為敵,無法妥協。

  人在得救之後,有聖靈居住在心裡,因此必然與肉體情慾相爭。若隨從聖靈就得勝,可以脫離肉體中的罪和死的律(羅八2)。若隨從肉體就是仍然作罪的奴僕。

  聖靈不但幫助屬神的人與罪惡的爭戰,和魔鬼相爭,在世界上也攔阻罪人的顯現(帖後二7)。

  神的話就是聖靈的寶劍(弗六17),我們若使用得法,可以藉此勝過撒但,刺入人心(來四12)。

  我們若說謊、生氣、含怒、偷竊、嚷鬧、毀謗、惡毒都會使聖靈為我們擔憂(見以弗所書),保羅的擔憂(林後十一20-21)也代表了聖靈的擔憂。悖逆神是最叫聖靈擔憂的(賽六三10,詩七八40)聖靈常為不愛主的人擔憂,我們若在主以外另有所愛(約二十二15),是一定叫聖靈擔憂的。為此我們可以了解,為甚麼十誡的第一條,也就是最大的一條,要我們首先要愛主。

6. 人們如何對待聖靈呢?

  ── 不可抗拒。抗拒施恩的主和祂無窮的恩惠、慈愛和美意,損失的是自己。

  ── 不可褻瀆。在馬可福音三章22至30節提到,說話干犯聖靈的,永不得赦免。無知和故意不同。有些人不但自己不信,且加以毀謗、污蔑,破壞,叫別人也不相信,那就有重大過失了。

  ── 不可輕慢。老是輕慢施恩的聖靈,所受刑罰是很重的。(弗二十5,太十八8-9)經常犯罪,任憑罪惡住在心中也是輕慢聖靈。我們應與罪惡相爭,尋求得勝途徑。

  ── 不可熄滅。 聖靈在我們心中的感動如火一樣可以加旺,也可以熄滅。我們越追求、順服,聖靈的感動就加多。我們若不理睬、不順服,聖靈的感動就減少。一個人若常有與聖靈的溝通是很大的福氣。

  ── 應當順從。順從聖靈的引導是有福的,心中有平安喜樂,生命因此新鮮甘甜。聖靈是我們一生最好的老師,是我們走永生道路的嚮導(賽三十20)。

  ── 應當倚靠。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,就當靠聖靈行事(加五25),我們也惟有靠聖靈才能治死身體罪行(羅八13),靠聖靈才能勝過魔鬼的權勢(太十二28)。我們不斷地倚靠聖靈,活在聖靈中,神的國就會展現在我們眼中(路十七21)。

  ── 應當屬靈。 屬靈的人才能領會神的智慧和奧秘,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(林前二13-15)。屬靈的人不僅有屬靈的恩賜、智慧、能力,也有美好的靈性、品德、行為。不過真正屬靈的人也會被引誘,有陷入罪惡的可能,因此不要
驕傲,以此自誇。

  屬靈的人活在聖靈裡,他能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,謙卑順服,能捨己愛人。若要在生命中活出耶穌的形像來,是必須經過長期十字架和聖靈的工作形成的,神就能在這種人身上得榮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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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聖經中有關聖靈的記載很多,在不同時代都有祂的出現和行動。從神的創造時期、列祖時期、出埃及時、士師時期、先知時期、基督時期、使徒時期,聖靈都運行在當中,有不同的工作。

聖靈的使命

  總括來說,聖靈在世上的使命如下:

  1. 代表主神(羅八27,林前二10-11)。
  2. 差遣工人(除了當年在主耶穌身邊的十二門徒外,也包括歷代世上所有受呼召而出來傳道的人......)。
  3. 默示聖經:聖經是神所默示,神藉聖靈感動人而寫的。
  4. 見證基督:為耶穌基督做見證(約五39,十九10)。
  5. 感化世人:要人知罪而悔改。
  6. 建立教會:使教會興旺發展,在各處建立起來。
  7. 幫助信徒:神差保惠師來,就是聖靈,叫祂永遠與信徒同在(約十四16-17)。

  我們心裡屬靈的事需要聖靈的幫助(腓一19,賽六三14)。聖靈就是神施恩的手,隨時幫助我們,扶持我們,拯救我們。不但如此,聖靈的手也能拆毀,懲治我們(詩一一九173,三十二4)。我們不但要認識聖靈,還要和聖靈有親身關係,做一個真正重生有靈命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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