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

4週 260小時

保全等監視性或間歇性工作,工作時間等「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」,
台北市長說,將訂審查要點,降低工時;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初步研議,4週 260小時。

四周正常工時上限168小時,加上延長工時上限92小時,加總定出260小時。

工時過長導致保全人員、高科技業工程師疑過勞死引發社會關注,
郝龍斌在市政會議會後記者會表示,現行法令針對
38種行業訂定4週工作總時數,包括加班不得超過312小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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